山西ICP如何辦理?流程步驟詳細介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受理部門: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一、申請經營山西ICP經營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本Zui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二)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五)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未被列入電信業務經營失信名單。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山西ICP證申請材料提交
申請人通過《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www.miit.gov.cn)首頁點擊“電信和互聯網”中“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注冊登錄在線填寫表單,申請人按照要求上傳有效申請材料并對其提交的材料實質內容真實性負責。
三、申請山西ICP許可證材料清單
(一)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及技術方案表格
(二)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三)公司及人員情況表
(四)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五)股東追溯及其相關證明材料
(六)依法經營電信業務承諾書
(七)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和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處理業務的應提交服務器托管協議、網站備案截圖、網站首頁截圖、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及技術方案說明、依法經營特定電信業務承諾書、電信業務經營許可部分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等。
四、申請山西ICP證材料審核
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備的,于收到申請之日起 5 日內向申請人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需詳細閱讀各表單及附件的審批備注,按照備注要求認真修改并盡快提交,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備且符合受理條件的,發放《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發放《不予受理通知書》。
五、受理后審查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60 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向申請人頒發《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六、發放《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批準通知通過《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發送,我局按照申請企業注冊地址或郵寄地址郵寄,
聯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區東邵渠鎮政府辦公樓210室-532
- 郵編:102488
- 電話:010-57159091
- 聯系人:金先生
- 手機:13641305107
- 傳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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