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出版物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什么區別
什么是網絡出版物?
1、是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2、網絡出版物的范圍:
①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②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③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絡文獻數據庫等數字化作品;
④國家新聞出版廣電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出版物許可證》申請條件:
(一)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應當具備:
1、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2、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y相關的初級以上專y技術資格;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應當具備: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有與出版物批發(連鎖)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y相關的中級以上技術資格;
3、有與出版物批發(連鎖)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其中出版物批發企業申請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出版物連鎖企業樣本店經營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且有10個以上的直營連鎖門店;
4、出版物批發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出版物連鎖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其中從事全國性連鎖經營的不少于1000萬元;
5、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6、近三年內未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xingzhengchufa,無其他嚴重違法記錄。
7、取得出版物發行員初級以上資格需到“新聞出版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進行培訓。
如何辦理互聯網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申請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就需要辦理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申請該項資質時申請者應該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互聯網出版業務主要包括:互聯網圖書、互聯網學術出版物、互聯網文學出版物、互聯網教育出版物、互聯網地圖、互聯網游戲出版物、互聯網報紙、互聯網雜志、互聯網音像出版物、互聯網電子出版物、手機出版物。
申請條件: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除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范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y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單位的概況。
3、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于10人身份證、學歷/職稱復印件。
4、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的單位必須至少5名專y編輯人員(含2名或2名以上中級編輯)專y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6、申辦單位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7、申辦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單位的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8、已取得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前置審批文件或保證書。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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