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信息服務(ICP)許可證怎么辦理(條件、流程、所需材料)
一、辦理條件
1. 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工商注冊資金應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 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人員,以及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
3. 企業股權架構中不能含有外資成分(如有外資需要按照外資流程申請)。
4. 企業網站的內容及形式符合申請ICP經營許可證的要求。
5. 企業申請的域名已經通過域名備案系統備案。
6. 企業網站的服務器所在地需符合當地通信管理部門的要求(部分省份要求服務器在本省)。
7. 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8. 涉及到ICP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二、所需材料清單
1. ICP許可證申請表: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網絡業務開展相關:提供域名電子證書、服務器租用合同等。
5. 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報告:詳細描述單位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
6. 業務發展計劃書:闡述單位的業務發展計劃及目標。
7.人員社b證明:提供至少三名員工的社b證明。
8.其他相關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1. 在線申請:企業首先需要在“電信業務市場管理系統”注冊賬號,并在線提交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明確說明申請類別。
2. 提交材料:網上申請通過后,企業需按照要求準備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及股東身份證、公司章程、公司近期員工shebao證明、域名注冊證書、服務器托管協議等。
3. 審核階段: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在收到申請后,將在5日內完成材料的初步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向申請者發出受理通知書,并將受理材料分送到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4. 審批決定: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在受理材料后40-60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經營的決定。如未通過,將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者并說明原因。
5. 領取許可證:審核通過后,企業可前往指定地點領取ICP許可證,或選擇快遞郵寄的方式獲取。
聯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區東邵渠鎮政府辦公樓210室-532
- 郵編:102488
- 電話:010-57159091
- 聯系人:金先生
- 手機:13641305107
- 傳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