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游戲上架必需的游戲版號現階段如果申請? ICP 游戲版號 版號 軟著
《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的第二十七條指出:“網絡游戲在上網出版之前,必須向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在經過審核同意后,再上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zongju進行審批。”
此即為游戲版號,屬于游戲出版上線運營所必需的文件,其全稱為《網絡游戲電子出版物審批》。通常,游戲上線前具備三個號碼:版權認證號、審查批準號、網絡游戲出版物號。
版權認證號:指的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審查批準號:在地方新聞出版局審查通過后下達批復,并給出審批復文號;
出版物號: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審查通過后,配發給相應的出版物號。
給大家詳細介紹下游戲版號的申請流程:
申請條件
申報企業需具備電子出版物出版資質或者互聯網游戲出版資質;
需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或者提交游戲程序源代碼;
游戲的原始著作權人必須是內資獨資企業或者中國公民;
擁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CP 許可證;
對于游戲運營單位:《完備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實名驗證手續證明》(單機游戲、移動游戲可以不必提交)。
所需材料?
出版國產電腦網絡游戲作品的申請書;
如果是移動游戲,還需要:
①出版國產移動游戲作品申請表;
②(游戲運營單位)的出版物審讀報告;
著作權相關材料:
①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證書;
②法人營業執照;
運營單位法人營業執照;
運營單位 ICP 許可證;
游戲作品內容介紹以及國產網絡游戲作品的彩色打印圖片;
游戲出版物中文腳本全文和游戲屏蔽詞庫;
游戲防沉迷系統功能設置的說明;
用于內容審查的“管理人員”賬號以及游戲防沉迷系統測試賬號;
游戲審查輔助材料;
包含所有申報文字材料的電子文檔以及游戲演示視頻的電子光盤。
附相應材料說明:
出版物審讀報告:涵蓋游戲作品的內容簡介以及審讀意見,需加蓋出版單位公章;
游戲作品內容介紹:包含游戲的背景、人物角色、游戲 NPC、主要情節、場景、系統功能、游戲商城等方面的內容,圖片數量不少于 10 張,能夠展現游戲作品的基本面貌;
游戲出版物中文腳本:指的是游戲中出現的所有中文字符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系統提示、NPC 對話、任務情節說明、游戲道具名稱;
游戲防沉迷系統功能設置說明:
①對游戲防沉迷系統的具體運行機制進行詳細說明,內容必須真實有效;
②材料為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出具的《完備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實名驗證手續》,正文需載明運營單位,并加蓋服務中心公章,提供復印件,該材料需有 2 個月以上的有效期;
③移動游戲以及通過網絡下載的單機游戲暫時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④通過網絡下載的單機游戲可不提供此項內容,但需要單獨進行說明。
“管理人員”賬號及游戲防沉迷系統測試賬號:
上述賬號各需提供 3 個,分為高、中、低等級。
①“管理人員賬號”為成年人賬號,高、中、低級各 1 個,綁定一定數量的游戲所需消耗資源或貨幣;
②防沉迷系統測試賬號為未成年人賬號,高、中、低級各 1 個,綁定一定數量的游戲所需消耗資源或貨幣;
③移動游戲暫時無需提供防沉迷系統測試賬號;
④通過網絡下載的單機游戲可不提供此項內容,但需提供游戲激活碼或序列號。
游戲審查輔助材料:
①客戶端游戲需提交客戶端光盤一式兩份;
②網頁游戲需提供游戲登陸網址;
③移動游戲需提交已安裝游戲的專用審查設備 2 部,且全部具有移動數據聯網功能,并帶有一定余額的 SIM 卡;
④網絡下載單機游戲需提供下載網址以及游戲安裝運行的環境和條件;
⑤如果是在游戲機或機頂盒上運行的網絡游戲,需提交專用審查設備 2 臺;
⑥客戶端能夠安裝,測試網址可以打開,游戲能夠運行,賬號可以登陸,申報的游戲版本必須與出版版本完全一致。
電子文檔:
①光盤一式兩份,能夠讀取;
②盤面上標注游戲名稱以及“電子文檔資料”、“演示視頻”字樣,申報材料按順序排列,游戲演示視頻時長不少于 5 分鐘。
申請流程?
按照相關要求將材料準備齊全后提交申請;
待地方新聞出版局審查通過便下達批復;
之后上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zongju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下發版號。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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