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期辦理條件
對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想要續期的企業,首先要滿足: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當前所持證件有效期在30天以上。
續期辦理材料
1、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延續申請表; 2、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行政許可授權委托書; 4、填寫《行政許可變更(延續)申請表》; 5、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原件。
主管部門審核內容參考
(一)審核部門。在廣電zongju政務服務平臺給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審批權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開設賬戶前,統一由省廣電局負責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省廣電局傳媒機構管理處負責將結果通報給相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反饋給延續申請機構(申請機構在廣電zongju政務服務平臺可以查詢審核結果)。 (二)審核內容。 1.執行廣播電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情況。 2.國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宣傳部
國家廣播電視zongju關于印發〈國有影視企業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的通知》(廣電發〔2019〕107號)、《國家廣播電視zongju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國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企業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的通知》(廣電辦發〔2020〕47號)和《國家廣播電視zongju辦公廳印發〈國家廣播電視zongju關于推動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企業堅持正確導向履行社會責任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廣電辦發〔2021〕363號)的情況。 3.根據法律法規需要審核的其他情況。 (三)不予延續的情形。 1.制作、經營內容導向偏差、低俗庸俗、社會廣泛差評、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節目。 2.以各種方式租借、轉讓、出售《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3.制作、經營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規或有關規定禁止內容的節目。 4.含有境外資金背景或吸納境外資金;股東中有境外機構或人員。 5.未經批準擅自將節目銷售出境或參加境外展示展映活動。 6.國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未按照《國有影視企業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相關要求,按時完成年度社會效益評價考核。 7.信息缺失的機構。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情況。
續期辦理流程
申報→受理→決定→制證→發證
無證擅自經營危害
廣播證到期后如果還需要繼續從事相關業務的,應當提前辦理續期手續。未辦理續期的到期后廣播證則屬于“失效”,視為“無證經營”。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或者擅自制作電視劇及其他廣播電視節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和節目載體,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