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辦理條件、材料及流程 壹點壹線
為了加強對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管理,規范經營行為,繁榮藝術品市場,國家制定了《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需辦理《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一、需辦理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的企業:
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應當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門備案,取得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
01、藝術品:是指繪畫作品、書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藝術攝影作品、裝置藝術作品、工藝美術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復制品,但不包括文物。
02、藝術品經營活動,包括:收購、銷售、租賃;經紀;進出口經營;鑒定、評估、商業性展覽等服務;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及服務。
例如: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畫廊、畫店等企業,需要通過線下或線上網絡平臺(APP、公眾號、抖音號、視頻號、微博、直播等)宣傳藝術品的,得辦理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
二、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有效期: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有效期一般為長期,不過各地政策不同,以當地實際情況為準。
三、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辦理條件:
01、具有經營單位的名稱,住所,人員,組織機構,章程;
02、具有規定的經營范圍(藝術品的收購,銷售,租賃,經紀,進出口經營,鑒定,評估,商業性展覽,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及服務,利用信息網絡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等);
03、具有與開展藝術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藝術品經營管理人員及鑒定人員;
04、具有與開展藝術品經營活動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05、具有與開展藝術品經營活動規模相適應的設備設施;
06、具有藝術品合法來源證明;
07、經營的藝術品要明碼標價;
08、具有與其開展藝術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及房產證明;
09、經營單位的設立應符合當地總體規劃及布局;
10、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條件。
四、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辦理材料:
01、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申請表;
02、營業執照;
0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
04、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涉及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業務);
05、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材料(委托辦理)。
備注:因各地政策不同,辦理所需資料可能有差異,具體以當地主管部門要求為準。
五、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辦理流程:
01、申請:申請人需備齊資料后,向當地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提交申請;
02、受理:主管部門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03、審查:受理后,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和材料進行審查、現場核查,作出通過或不予通過決定;
04、頒證:審查通過后,主管部門對符合規定的單位準予許可并頒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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